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關于開展全市未加碘食鹽供應企業遴選工作的通知
https://jjxxw.cq.gov.cn/zwgk_213/fdzdgknr/zcwj/qtwj/202009/t20200928_7925747.html
渝經信消費〔2020〕37号 2020年9月28日
各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經信部門,有關企業:
根據《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63号)、《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食鹽專營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消費〔2019〕92号)等規定,為規範未加碘食鹽供應渠道,滿足特殊人群對未加碘食鹽消費需求,現将組織開展未加碘食鹽供應企業遴選工作(本通知所稱未加碘食鹽僅指小包裝未加碘食鹽)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選目的
遴選出1家未加碘食鹽供應企業。未加碘食鹽供應企業在經市經濟信息委同意後可在全市合理布設未加碘食鹽銷售網點,并提供未加碘食鹽供應服務。
二、申請條件
1.省級食鹽定點批發企業或重慶市内省級以下食鹽定點批發企業;
2.企業遵守鹽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在重慶市内沒有違法違規經營記錄,未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黑名單”;
3.已經在全市開展食鹽批發業務;
4.企業銷售的未加碘食鹽符合食鹽質量安全标準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三、組織實施
(一)企業申請。按照自願參加的原則,申報企業将未加碘食鹽供應申請、未加碘食鹽供應方案及相關佐證材料電子檔資料和紙質資料(見附件)裝訂成冊(一式三份)于2020年10月15日前報送至市經濟信息委3014辦公室。
(二)組織評審。我委将組織專家根據企業的申報資料進行綜合評審,根據評審結果确定重慶市未加碘食鹽供應企業候選名單。具體評分标準如下:
類别 |
分值 |
标準 |
企業情況 |
5 |
根據企業生産經營情況進行綜合評分,得分0-5分 |
15 |
在重慶自有或租賃的食鹽儲存倉庫10個以上得10分,每3個以上5個(含5個)以下相鄰區縣設有一個儲備倉庫,每設有1個加1分,得分0-15分。 |
|
15 |
每在一個區縣開展食鹽批發業務得0.5分,最高15分。 |
|
10 |
向重慶市内大型連鎖商超供應食鹽,每供應一家得1分,最高10分。 |
|
15 |
企業自有或租賃配送車輛15輛得1分,每增加1輛加0.5分,最高15分。 |
|
供應方案 |
20 |
根據未加碘食鹽供應方案進行綜合評分,得分0-20分。 |
10 |
根據企業提供的未加碘食鹽生産經營管理制度及應急預案進行綜合評分,得分0-10分 |
|
社會責任履行 |
10 |
根據企業近三年在我市各區縣開展“515碘缺乏病防治宣傳”工作進行綜合評分,得分0-10分。 |
(三)公示和發布。我委将在門戶網站對重慶市未加碘食鹽供應企業候選名單進行為期10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供應企業綜合排名第一為未加碘食鹽供應企業。
聯系人:範志飛,聯系電話:63899678。
附件:1.未加碘食鹽供應方案模闆
2.項目申報條件所需資料
附件1
未加碘食鹽供應方案模闆
一、企業基本情況
包括企業取得資質情況、近三年生産經營情況、在重慶市物流倉儲情況(包含倉庫、車輛情況)、在重慶開展食鹽批發業務情況(包含銷售區域、銷售品種、銷售量及主要供貨對象)等。
二、未加碘食鹽供應方案
包括未加碘食鹽購進渠道、未加碘食鹽儲存點設置方案及輻射區域、銷售網點布局方案等。
附件2
項目申報條件所需資料
1、企業申請未加碘食鹽供應企業申請書、未加碘食鹽供應方案及工商營業執照、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證書複印件;
2、企業提供銷售的未加碘食鹽購進合同,及未加碘食鹽品種規格、相應标準說明材料;
3、提供食鹽儲存點自有房産證或與第三方簽訂的倉庫租賃合同,租賃倉庫需提供三年以上租賃合同;
4、提供向區縣及大型連鎖商超開展食鹽批發業務的合同、銷售記錄等佐證材料;
5、提供使用車輛行駛證及所有權或租賃協議等證明材料;
6、提供未加碘食鹽生産經營管理制度、供應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