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鹽務局:
2015年,我處在省鹽務局的正确領導下,在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加強鹽業市場監管,維護食鹽市場秩序”為主要工作目标,積極開展我市的鹽政管理工作。我處通過定期開展食鹽市場日常巡查和宣傳、定期對流通環節食鹽碘含量進行監測、針對性開展鹽政專項檢查等多種方式,鞏固并保持了我市良好的鹽業市場流通秩序;全年開展例行鹽政市場檢查72次、專項鹽政市場檢查行動7次,共計查獲鹽業違法案件23件,沒收鹽産品3.9噸;開展“3.15”、“5.15”、“12.4”及“科學用鹽、健康用鹽”等各類宣傳80餘次,散發各類宣傳資料1.5萬餘份;同時配合市疾控部門完成了2015年碘鹽監測及地方病監測市級考評兩項工作,監測報告顯示我市合格碘鹽食用率、碘鹽覆蓋率、碘鹽合格率分别達到96.1%、99.93%、96.16%,大大高于國家規定标準。現将我市2015年鹽政工作開展情況及2016年鹽政工作打算報告如下。
一、加強市場監管 确保食鹽市場穩定
2015年,按照省鹽務局“保持食鹽市場秩序為立足點加強鹽政管理”的工作思路,我處每月派員指導并參與各鹽政管理所開展鹽政市場檢查工作,全年共計開展鹽政市場例行檢查達72次,從而确保了全市食鹽市場秩序的穩定。在此我處還根據省鹽務局統一安排,結合鹽政市場日常檢查組織開展了7次鹽政專項檢查行動。一是為切實保障春節期間食鹽消費安全,确保全市人民過一個愉快祥和的春節,我處提前謀劃,統一部署,于2015年1月組織開展了對全市食鹽市場的安全檢查專項行動。此次檢查我處重點對城區大中型超市、農貿市場、鄉鎮食鹽零售戶進行了檢查,并對行業用鹽用戶及有工業廢渣鹽産出的化工企業一并進行了督查。此次專項檢查我處及各區(市、縣)鹽政管理所共計出動鹽政執法人員300餘人次,累計檢查食鹽經營超市125家,邊界食鹽零售戶800餘戶,行業鹽用戶40餘戶及化工企業10家,檢查中僅在邊界食鹽市場查獲違反購鹽渠道類鹽業違法案件1件,沒收違法鹽産品0.1664噸,檢查中食鹽市場中未發現不合格食鹽銷售現象,全市食鹽市場安全;二是為繼續貫徹執行好我市《關于構建我市食鹽安全長效機制的意見》所确立的“食鹽安全聯合巡查制度”,進一步規範全市食鹽流通市場秩序,确保食鹽消費安全,維護群衆切身利益,我處聯合市食藥局在4月組織開展了對全市食鹽市場的聯合大檢查。檢查中兩部門根據各自行政職能權限相互配合,各施其職,對全市6個區(市、縣)的餐飲、學校食堂以及食鹽銷售的超市、食鹽零售戶進行了一次重點檢查。本次檢查共計出動執法車輛18台次,出動執法人員90人次,檢查中兩部門協同配合共同對全市120餘家大型超市、80餘家餐飲飯店、30家食品加工企業和15所學校食堂進行了檢查,未發現不合格食鹽銷售、使用的現象,全市食鹽市場流通秩序正常,食品加工用鹽環境安全;三是根據《四川省鹽務管理局關于配合疾控機構開展碘鹽入戶檢測的通知》要求,我處布置并開展了全市鹽政入戶專項檢查行動,要求參與碘鹽監測的執法人員在配合當地疾控部門做好碘鹽抽樣的同時開展對居民戶食用鹽的鹽政檢查,通過對1800戶居民食用鹽的包裝及食用鹽碘試劑檢查,未發現不合格食鹽沖銷食鹽市場的線索;四是根據省鹽局關于開展“紅五月”鹽政專項檢查活動的要求,我處在“全國第22個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動來臨前布置開展了為期一周的鹽政專項檢查活動,活動中各鹽政所堅持貫徹執行《關于構建我市食鹽安全長效機制的意見》精神,聯合當地食藥局等部門共同開展了對轄區内大型超市、餐飲飯店和單位、學校食堂用鹽的檢查,進一步确保了我市合格碘鹽的正常供應和轄區食鹽消費安全;五是根據省經信委、省公安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鹽務管理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2015年夏季食鹽安全整治行動的通知》(川經信輕紡〔2015〕160号)精神,我處主動聯系,及時與市經信委、市公安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聯合制定并下發了《廣安市夏季食鹽安全整治行動方案》,并指導區(市、縣)相關部門于8月4日至9月3日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夏季食鹽安全整治行動。檢查中各區(市、縣)參與行動的職能部門根據行政職能權限相互配合,各施其職,嚴格按照《行動方案》确定的檢查重點對轄區内的餐飲、學校食堂以及食鹽銷售的超市、食鹽零售戶進行了一次重點檢查。本次檢查共計出動執法車輛25台次,出動執法人員120人次,對全市150餘家大型超市、60餘家餐飲飯店、20家食品加工企業及10所學校食堂進行了檢查,檢查中查獲2起鹽業違法行為,根據案件性質現場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予以了警告的行政處罰;六是在中秋、國慶節來臨前,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關于協調指導做好食鹽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食安辦〔2015〕15号),我處主動聯系食藥局,并針對“夏季食鹽安全整治行動”期間發現的問題對食鹽市場再次開展了鹽政檢查。通過9月22日至10月31日四十餘天複查,進一步鞏固了“夏季行動”取得的成果,也促進了全市中秋、國慶期間食鹽消費的安全;七是針對當前我市食鹽食鹽經營戶違反購鹽渠道擅自購進區外食鹽違法行為增多的現象,我處領導高度重視,親自布置并參與了對全市食鹽市場的檢查及宣傳。11月至12月由稽查處領導親自帶隊分片區對全市的邊界食鹽市場、重點場鎮的食鹽經營戶進行了一次全面檢查及宣傳,整個檢查共計檢查邊界及重點鄉鎮120個,檢查食鹽零售戶2000餘戶,查處違反購鹽渠道類鹽業違法案件20件,沒收違反購鹽渠道擅自購銷的鹽産品148件計3.7噸。檢查的同時我處執法人員還通過大力宣傳鹽業法規,食鹽專營政策,促使食鹽經營戶合法經營,共同維護食鹽市場秩序。
二、加強宣傳引導 提高科學、健康用鹽水平
根據年初鹽政工作安排,我處全年開展了“3.15”、“5.15”、“12.4”及“科學用鹽、健康用鹽”等各類宣傳活動80餘次。2015年3月13日根據市消委會統一安排,我處參加了在廣安思源廣場舉行的全市“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大型宣傳活動。活動中我處聯合分公司營銷管理科、市場營銷部充分利用當天的宣傳氛圍各施其職,由鹽政人員向群衆宣傳鹽政法規及食鹽專營政策,營銷人員則積極宣傳高品質食鹽,普及“科學用鹽、健康用鹽”知識,引來衆多過往群衆觀看、咨詢和購買,使我處在充分利用此次活動開展鹽政宣傳的同時,對鹽業的經營服務也做到了較好的宣傳,樹立了食鹽專營企業的良好形象;2015年5月15日是我國第22個防治碘缺乏病宣傳日,活動當天我處聯合市、區兩級鹽業公司和疾控部門,于5月18日上午共同在廣安區人工湖廣場設點開展了以“科學補碘、重在生命最初1000天”為主題的第22個“防治碘缺乏病日”街頭宣傳活動。活動中我處通過資料宣傳、接受咨詢、發放宣傳品等形式向群衆宣傳食用碘鹽對防治碘缺乏病的重要意義,引導群衆健康消費;活動開展期間我市各級鹽政部門共深入二十一個城鎮及鄉村開展了“5.15”宣傳,共張貼海報120張,懸挂标語十四幅,散發宣傳資料3000份。宣傳受教人群人數達1500人次,宣傳效果顯著;12月4日我處還積極主動參加了當天的法制宣傳活動,活動當天我處自行在市鹽政處大樓門前設立了宣傳點,并利用電子顯示屏打出了“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的宣傳标語,增強“12.4”法制宣傳活動的影響力。同時在機關内部營造了學法、崇法、尊法的良好氛圍。全年我處還根據年初工作安排,開展“科學用鹽、健康用鹽”宣傳達72次,為宣傳鹽業法規,促進群衆科學用鹽,健康用鹽起到了較好的宣傳效果。
三、堅持駐廠堵源工作,維護專營市場秩序
2015年全年我處嚴格按照省鹽局要求,做好了鹽政駐廠監控工作。一是加強了對前鋒區新橋化工有限公司兩堿鹽的放運監管,全年我處共計監管放運兩堿鹽65車共計2650噸,未出現擅自改變運輸路線和中途倒拐沖銷食鹽市場的情況;二是針對廣安鹽化廠暫停生産,廠區缺乏管理的現狀,督促廣安、大安鹽政所駐廠監控工作不放松,堅持定期巡查,防止其散存的工業鹽外流沖銷食鹽市場;三是按省鹽務局安排,我處積極抽派鹽政執法人員參與了對樂山及自貢兩地的外派駐廠任務4次,為全省食鹽市場秩序的穩定作出了貢獻。
四、加強部門協作,開展碘鹽監測工作
2015年,我處繼續加強同市疾控部門聯系,并配合疾控部門做好了2015年碘鹽三率指标的抽樣監測工作及地方病市級考核工作。一是我處根據《四川省鹽務管理局關于配合疾控機構開展碘鹽入戶檢測的通知》要求,完成了對全市6個行政區共計1800戶居民的碘鹽入戶檢測工作,市疾控監測報告顯示全市合格碘鹽食用率、碘鹽覆蓋率、碘鹽合格率分别達到96.1%、99.93%、96.16%,三率指标均大大高于國家規定标準;二是聯合市級疾控部門開展了針對全市六個區(市、縣)開展碘缺乏病監測工作的市級考評,考評結果顯示對涉及鹽業有關碘鹽調運、鹽政宣傳、市場監管等内容方面的考評項目均為滿分;三是堅持開展了每月對食鹽零售戶、食品加工鹽用戶及居民戶銷售和食用碘鹽的抽樣監測登記工作,并督促鹽業經營單位向食鹽經銷商承諾凡屬運輸途中造成的破包爛袋鹽産品由鹽業公司執行無條件調換,确保了零售環節碘鹽的合格率。
五、規範行政行為,提高鹽政執法水平
我處在依據職責認真做好全市鹽政市場管理的同時,積極落實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安排布置的相關工作,規範行政行為。一是根據市政府要求,為進一步規範我市鹽業行政許可、行政确認兩類行政行為,确保我市各級鹽政部門在具體的鹽業管理中準确量化、細化我市鹽業行政權力的實施,根據《四川省規範行政執法裁量權規定》,結合當前我市鹽政管理工作實際,我處制定了《廣安市鹽政市場稽查處規範行政許可、行政确認自由裁量權規定》,并報市政府備案;二是在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監察局的指導下,進一步修改完善了我市行政權力運行平台的設置,确保了我處行政權力平台的正常運行。三是根據市政府依法治市辦要求,組織稽查處機關人員利用工作之餘加強了對每月一期的《學法用法手冊》的學習,并督促稽查處執法人員按時完成學習自測題,并将學習情況按要求報送依法治市辦考核;四是按照市級相關部門要求,做好了每月相關報表、資料、信息的上報工作;五是主動向市政府彙報,落實了2015年度鹽政執法專項經費補貼20萬元,保障鹽政執法工作順利開展。
六、食鹽市場及鹽政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違反購鹽渠道購進食鹽違法案件顯著增加。由于當前社會針對鹽業改革的不實信息較多,誤導了食鹽經營戶對當前食鹽專營政策的理解,導緻近年來食鹽市場違反購鹽渠道擅自購進食鹽的鹽業違法案件顯著增多,在查處時得不到食鹽經營戶的理解及老百姓支持,執法難度加大。
(二)行業鹽轉銷行為開始出現。由于當前食鹽品種升級較快,同量不同質的小袋食鹽零售差價大,部分行業鹽用戶為謀取利益,在食鹽旺季期間直接将加碘散鹽以大袋形式銷售給老百姓,且銷售形式隐密多樣或直接在親友間銷售,導緻查處難,取證難。
(三)鹽政執法人員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面對當前鹽業體制改革,部分鹽政人員放松了對鹽政執法的主動學習,導緻執法積極性不高,查辦案件難,案件辦理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
七、2016年鹽政工作打算
(一)繼續堅持做好每月對食鹽市場的例行檢查工作,确保食鹽市場穩定。
(二)針對2015年鹽政市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重點開展對邊界食鹽市場、行業鹽市場的專項檢查,進一步規範食鹽市場經營秩序,規範行業鹽的購進使用管理。
(三)繼續加強對新橋化工兩堿鹽監控工作,同時安排好省局下達的外派鹽政駐廠工作。
(四)利用參與各鹽政所鹽政執法及辦案的時機,加強對各鹽政所鹽政案件辦理的指導,進一步提高我市各級鹽政人員的鹽政辦案能力,确保我市鹽政管理工作的依法有效開展。
(五)堅持貫徹執行我市《關于構建我市食鹽安全長效機制的意見》,督促各鹽政管理所加強與公安、食藥等相關部門聯系,在節日及年末食鹽旺季期間開展好食鹽安全檢查,以此促進我市食鹽安全長治久安。
(六)按照當地政府要求,做好行政權力運行平台相關工作,确保鹽政權力的公開規範運行。
(六)做好普法、依法治市等法制宣傳工作,促進行業法規的宣傳普及及依法治市工作的有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