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時,四川開鑿鹽井的情形。 FOTOE供圖
今年4月,國家發改委宣布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被解讀為廢止食鹽專營,一度牽動人心,直到有關部門出面澄清“鹽業專營體制還沒有變,但也正在研究改革方案”。中國鹽法曆代不同,非常複雜,而鹽業盛衰起伏,無一不和官方的鹽制鹽法休戚相關。
四川作家龔靜染最近出版曆史小說《浮華如鹽》,挖掘出一段已被塵封的川鹽曆史。
四川人是天下的鹽。
“從手工開掘采鹵到現代機器生産,這一艱難而漫長的過程,正是中國工商業艱難而漫長的發展曆程;四川大地上一口口鹽井的故事,也正是百年中國繞不過去的故事。”
多年前,宋美齡曾在遊曆西南後說,“川西平原有極大鹽井,一處名自流井,一處名五通橋”。事實上,作為川鹽的兩大主産區,五通橋和自貢在百年風塵中都演繹了各自輝煌的“鹽都”往事。
李冰“鑿井煮鹽”
在我國鹽業史演進中,鹽出現了不同種類:山西運城略帶苦味的池鹽、重慶三峽地區日漸消亡的鹽泉、四川川西平原的井鹽、揚州的海鹽,以及其他地方出産的岩鹽。
四川井鹽地質儲量居全國之首,與四川盆地周邊的丘陵地形有關。這些地下鹽鹵資源在戰國時期終被李冰通過鑿井的方式發現。秦國太守李冰因設計、建造都江堰而聞名于世,很少有人知道他還開創了鑿井汲鹵煮鹽法。
古代找鹽井是一項艱難的工作,并為此産生了專門工種——“山匠”,是一些技術高超且有些神秘的匠人,“他相井的方法很奇特,不用羅盤也不打卦,隻要趴在地上聞一聞,說此處有鹽,八九不離十,照直挖下去,就會出鹵水。”但當一個好的山匠,須是真正的行家,“從雜工開始,挑鹵、修枧、竈房、煎鹽、碓工、賬房、再到山匠,他每一樣都幹過,每一樣都摸得滾瓜爛熟。熟了又有份心思,就可以當山匠。”
找到鹽井後,開鑿的工程将更為複雜浩大,鑿井要經過開井口、下石圈、鑿大口、下木竹、鑿小口五個步驟,這時真正的鑿井才算開始,而此時離井底還很遠,井孔不過碗口大小,但工匠們就是要從那麼小的井孔中一直紮下去,穿過白垩紀、侏羅紀、三疊紀等堅硬的岩層,找到鹽鹵。
到了漢代,川西平原上陸續開鑿了很多鹽井,鹽業成為支柱型産業,人們找鹽也從平原逐漸轉向丘陵。“架影高低筒絡繹,車聲辘轳井相連”的景象開始出現。
古鹽井的最後消失是在上世紀80年代,取而代之的現代鹽業生産。
“川鹽濟楚”盛景
進入宋代慶曆年間,随着鑿井技術的發展,卓筒井(又稱“竹筒井”)被發明,采用的是機械鑽鑿的方式—沖擊式頓鑽鑿井法。其形式如舊時的舂米設備,利用杠杆原理,将鑽頭—圓刃固定于碓頭,然後足踏碓梢,帶動鑿頭頓擊井底,将岩石破碎,經過清理岩屑後,鑽頭又再次反複頓擊,如此循環使鹵井不斷加深,直至見到鹽水。
卓筒井的鑿井法,使深度開鑿成為可能,川鹽從此産量劇增,鹽質顯著提升。當然,川鹽真正有了長足發展是在明清以後。
清道光十五年(1835),自貢的燊海井鑿穿了厚厚的岩層,井底鹹度很高的黑色鹵水噴湧而出。燊海井此時的深度已達1001.42米,成為人類第一口超過千米的深井,後被載入世界科技史冊。
這種鑽井技術比西方早了800多年,為後來的石油工業開了一代先河,被譽為“世界近代石油鑽探之父”—這是川鹽帶給世界的一個意外。
過去四川的鹽井汲取的多為黃鹵,有了深井開鑿之後,獲得了黑鹵、岩鹵,可以在一碗鹵水中熬出更多的鹽,獲利大增。到清朝初期,川鹽在生産規模、産量上超越了内陸周邊省份,對外輸出成為可能。
川鹽入黔、川鹽入滇是明清時期的重要曆史叙事。特别是到了清鹹豐三年(1853),太平軍攻占南京,淮鹽運道受阻,不能上運湖北、湖南,清政府下令“川鹽濟楚”,給川鹽以廣闊的兩湖市場,并同時賦予優厚政策。這是川鹽首次打破傳統銷售疆域,進入廣闊的長江中下遊地區。曆時26年的“川鹽濟楚”對川鹽影響深遠。
這一時期,川鹽向長江中下遊廣大地區的輸送量達到80億斤以上,鼎盛時期川鹽占全國食鹽銷量的1/4,上繳朝廷各種課稅約合白銀六億七千萬兩。鹽出饷進,大大刺激了川鹽的生産,各色人等紛紛籌措資金投入到新鹽井的開掘上,大批的鹽井、天然氣井、煮鹽竈房開工建設。
位于橫貫川南的威西鹽礦帶的犍樂、富榮(其時五通橋産鹽區分屬犍為、樂山;自貢産鹽區分屬富順、榮縣),成為川鹽的兩大生産中心,經濟空前繁榮,百業興旺。川鹽巨商也浮出水面,如五通橋的“太和全”、“吳景讓堂”,自貢的“王三畏堂”、“李四友堂”等,都是顯赫一時的鹽業大家族。
“鹽都”五通橋在“川鹽濟楚”時期達到鼎盛,花鹽街是其産物,他們專門針對兩湖人口味進行鹽業生産、運銷,連綿數裡。這條曆史上繁盛的街道至今猶存,它的出現對城鎮格局的影響很大,是資本主義早期萌芽地區。“從那時起,花鹽街上有了評議公所,有了行商會,進出的人都是吃鹽巴飯的。當然各地的會館也建在了這條街上,像陝西會館、湖廣會館、江西會館裡出入的都是生意人,行商的、屯貨的、跑幫的、下力的都在這條街上混飯。”
五通橋盡管在清鹹豐之前是“川省第一場”,但最終不及自貢鹽場的發展速度。曾任川康鹽務管理局局長的曾仰豐在《自貢鹽場簡述及其展望》中考證:川鹽濟楚之後,自貢鹽場大辟井竈,産量猛增,至達到全川年産萬噸居其半數的程度,迅速超過五通廠而躍居全川之首,奪了“鹽都”稱号。
然而,整個川鹽難逃衰敗結局。太平天國運動平息後,長江下遊水運重新開通,朝廷下旨,淮鹽重新進入湖南湖北。占川鹽銷量近半數的楚岸失守。
川南小城“抗戰鹽都”
直到民國抗戰的來臨,川鹽才再次翻騰了起來。
1937年7月,中日戰争全面爆發,沿海一帶相繼淪陷。日本不僅控制了全部的海鹽生産,而且切斷了通往内地的鹽運通道,試圖通過“鹽遮斷”,造成全國大恐慌。1938年春,國民政府下令川鹽增産加運,濟銷楚鄂。這是中國鹽業史上第二次“川鹽濟楚”,川鹽生産因此獲得一系列優惠政策、措施。
如首次“川鹽濟楚”一樣,自貢、五通橋一夜間百業興旺,鹽商追加投資開鑿新井、增設鍋竈,鹽工努力改進技術、提高産量。同時,國民政府主動給鹽商們提供貸款,鼓勵他們在生産中大量采用機械設備以提高效率和産量。不滿四川落後鹽業的鹽商中間興起新生力量,弘揚商道、推崇實業。
這一時期,一些重要鹽業機構、企業西遷四川,如當時國内最早的現代鹽業生産企業“久大”遷到自貢,中國唯一的鹽化工命脈“永利化工”、當時最負盛名的“黃海化工研究社”則幾乎同時遷往五通橋。當時國民政府鹽務總局亦遷至五通橋,讓這個川南小城再次成為“抗戰鹽都”。
整個抗戰中,川鹽成了支撐全國軍供民食的主力,擔起“天下鹽,天下糧”重任。川鹽銷量占全國總量的百分比在第二次“川鹽濟楚”開始的1938年上升到28.86%,到1944年已達到38.88%,而此前的1910-1937年間始終在13.64%-21.6%之間。
日本的“鹽遮斷”陰謀很快破産,日軍于是對金年会基地進行狂轟亂炸。1939年10月10日,日軍27架零式轟炸機對自貢進行“雙十無差别轟炸”,投擲炸彈和燃燒彈共113枚,炸死101人,炸傷125人,炸毀房屋185間。1941年開始,日軍又對自貢和其他産鹽區實施持續兩年的“鹽遮斷”專題轟炸。
抗戰8年,自貢鹽業卻一直生産不辍,食鹽産量由全國總産量的7.9%上升為1945年的34.7%,為國統區1/3的人口提供了充足的食鹽保障;8年上繳鹽稅206318萬元,為前線提供了巨額軍費開支。
随曆史走到破産邊緣
1945年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頒布命令,淮鹽重新進入兩湖地區,川鹽退回原先的運銷區,川鹽的“黃金時代”再次終結。當時,鹽商們憤憤不平,既然四川的食鹽在抗戰中為穩定大後方做出了特殊的貢獻,為什麼國民政府不能在抗戰勝利之後為川鹽保留兩湖地區的運銷區呢?
對此,曾任四川鹽務局局長的缪秋傑在一次私人聚會中表示,兩淮鹽商曆來就是中央政府的大金庫,在掌控中央錢袋子的兩淮鹽商面前,中央政府似乎也無計可施。
這批四川鹽商對于自己的命運其實早有預料,他們也曾為此努力。
早在1945年,侯策名、熊佐周、羅筱元等鹽商就倡議組織興辦金年会公司,欲将自貢兩大鹽場合二為一,為抗戰後的川鹽謀求一條出路。這在當時卻根本行不通,就連中小鹽商也不願參與其中,反而成立了西南鹽業公司、中華鹽業公司等與之對抗。
1946年,金年会公司集資20億元,拟向中央銀行購買黃金,或向外國借貸在美國購買真空制鹽設備。幾經周折,才由鹽務局領隊,派出一個考察團赴美,最後卻仍空手而回。其間,中央銀行拒售黃金,不換外彙,美國和加拿大又以中國政局不穩為口實,不予貸款。之後,侯策名等人的理想完全破滅。
1948年,鈕建霞新任川康鹽務局局長,召集四川鹽商開會,傳達當局“扶淮抑川”政策,宣布即日起停止官收;而運商又不願購鹽,井竈收入來源枯竭。這對當時面對嚴重通貨膨脹的鹽商們來說,無疑是傷口上撒鹽,所有四川鹽商幾乎都走到了破産邊緣。
如果不是1949年12月自貢解放、市場恢複,這群鹽商就會黯然退出曆史舞台。
半個多世紀後,随着公私合營改造以及鹽業生産的現代化,機械采鹽徹底取代手工采鹽。國家又全面推行碘鹽制度,川鹽曾經密如森林的井架和天車逐漸淡出人們的視野。“在自貢,目前隻有二十多口老井,作為文物留存下來。五通橋則一口都沒有留下。”
如今四川的井礦鹽年生産能力達500萬噸,而全省食用鹽需求隻有10%左右,四川依然是産鹽大省。
從引岸制到國家專賣 鹽法更疊牽動百年興衰
川鹽百年盛衰起伏,都和官方的鹽制鹽法休戚相關,因此,今年4月,國家發改委宣布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被解讀為食鹽專營辦法廢止,一度牽動人心,直到工信部負責鹽業的官員辟謠“食鹽的整個專營體制還沒有變,但也正在研究改革方案”。
中國鹽法曆代不同,非常複雜。單以清朝為例,據《清史稿食鹽法》的記載,“其行鹽法有七:曰官督商銷,曰官運商銷,曰商運商銷,曰商運民銷,曰民運民銷,曰商督民銷,惟官督商銷行為廣且久”。
總體而言,中國古代鹽法基本推行的都是引岸制,也即劃定銷售區域,什麼地方的鹽能銷到哪些地方都是規定好了的,不得越雷池半步,如清代四川井鹽銷區就分為“計岸”、“邊岸”和“楚岸”;鹽商要申領引票才能夠經營,運鹽的過程中設置了重重路卡驗檢引票,稱為“截五角法”,如有不符即視為走私。
引岸制度對自由貿易的制約非常突出。川鹽一直試圖突圍,在銷岸之間,曾用無數人的血淚打通了一條條通往雲貴湘及康藏等邊區的鹽路。押船在運鹽過程中被暗槍打死等,都是曆史的真實寫照。
雖然在“官鹽”與“私鹽”之間,是民間自由貿易與國家專制體制的博弈和抗争,但鹽在過去是個非常特殊的商品,擔負着軍供民食的重任,所以抗戰到來,國家實行鹽專賣是戰時經濟的一部分,也是特殊時代的特殊政策。
《浮華如鹽》的高潮部分與抗戰鹽業專賣時代的來臨重疊,形成了現實與故事之間的巨大張力:“像橋鎮這樣的地方,雖是西南最重要的幾大鹽場之一,卻一直延續着古老的引岸制度,劃地供鹽,嚴禁自由買賣,販賣私鹽将被嚴懲,而一般的鹽商也未必輕松,他們必須繳納很重的稅賦,稍微年頭不好,還常常出現入不敷出的情形,情況往往是苦不堪言。但随着抗戰的來臨,戰事節節敗退,大半江山淪陷,鹽業陳法早該廢止,眼下鹽食供應迫在眉睫,如果這一切不改變,國家将面臨更大的危機……”
随着抗戰到來,長蘆、山東、兩淮、松江等沿海大鹽場紛紛陷落,“食鹽引岸制度,流弊滋多,在戰時尤不适用,應以民制官收官銷為原則,徹底廢除引岸制度。”(《中華民國工商稅收大事記》)
1941年,國民政府開始實施鹽專賣制,以“民制官收官趸售商零銷”為原則,并宣布“所有過去原有專商引岸,及其他關于私人獨占鹽業之特殊待遇與權益,應自專賣實行日起,一律廢除”。同年5月,國民政府又發布《鹽專賣條例》,制定“鹽之專賣權屬于國民政府。鹽專賣全部收益應歸國庫”、“所有專商引岸及其類似制度一律廢止之”等條例,如此一來,國民政府就将鹽的産、運、銷各個環節控制在自己手中。
作為戰時經濟重要的一部分,鹽專賣對鹽的供銷平衡、調節消費、安定民生,以及開拓财源、充裕國庫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而更為重要的是實行鹽專賣後,引岸制被廢除,這一遽變标志着封建舊鹽商時代結束,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的興起。
鹽專賣制在抗戰的背景下推出,應該說是中國鹽史上一個翻天覆地的變革。但1945年抗戰一勝利,國民政府就頒布命令,讓淮鹽重新進入兩湖,川鹽退回原先的運銷區。川鹽的“黃金時代”再次落幕。
兩次“川鹽濟楚”,川鹽都為社會穩定做出了特殊貢獻,但官方均在事後勒令川鹽為淮鹽退出兩湖運銷區,在于淮鹽巨商曆來是中央政府的大金庫,擁有強大的政治權力資源及話語